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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理念论是什么(柏拉图的“理念论“是()的理论)

时间:2024-05-2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体育娱乐新闻 文档下载

柏拉图的“理念论“是()的理论柏拉图的"理念论"是唯心主义的理论。【解释】唯心主义,即唯心论,又译作理想主义、理念论、观念论,是哲学中与思想、心灵、语言及事物等彼此之间关系的讨论及看法,是与唯物主义对立的理论体系。唯心论秉持世界或现实如同精神或意识,都是根本的存在。唯心论同时也反对现实主义的哲学观,后者认为在人类的认知中,我们对物体之理解与感知,与物体独立于我们心灵之外的实际存在是一致的。马克思主

柏拉图的“理念论“是()的理论

柏拉图的"理念论"是唯心主义的理论。

  • 【解释】唯心主义,即唯心论,又译作理想主义、理念论、观念论,是哲学中与思想、心灵、语言及事物等彼此之间关系的讨论及看法,是与唯物主义对立的理论体系。唯心论秉持世界或现实如同精神或意识,都是根本的存在。唯心论同时也反对现实主义的哲学观,后者认为在人类的认知中,我们对物体之理解与感知,与物体独立于我们心灵之外的实际存在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唯心主义是哲学两大基本派别之一,与唯物主义对立,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精神或意识为第一性,物质为第二性,即物质依赖意识而存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的哲学派别。

  • 【分类】

    1、主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因此,在主观唯心主义者看来,主观的精神是本原的、第一性的,而客观世界的事物则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主观唯心主义必然导致的唯我论,因为它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看作是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的显现和产物,实际上就是认为世界上 的一切事物都只能存在于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之中,没有个人自我的主观精神,也就没有世界上的事物。

    2、客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认为某种客观的精神或原则是先于物质世界并独立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本体,而物质世界(或现象世界)则不过是这种客观精神或原则的外化或表现,前者是本原的、第一性的,后者是派生的、第二性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所谓客观精神或原则,实际上是把人的思维或一般概念加以绝对化的结果,是通过抽象思维把它们升华或蒸馏为不仅脱离人头脑并且脱离或先于物质世界及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同时还进一步把它们神化、偶像化,以致陷于神秘主义的创世说和宗教信仰主义。因此,客观唯心主义同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客观唯心主义是宗教的一种比较精致的形式,而宗教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一种粗俗化的形式。

    客观唯心主义承认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世界,强调作为世界本原的“精神本体”,是内生于客观世界自身的,而且这种“精神本体”又都不约而同地带有“事物规律”的含义,这就使客观唯心主义常常不自觉地走向自然,走向客观。同时,由于“客观”是客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所以其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这些合理的思想成分绝非偶然,而应视其为客观唯心主义之“客观”所然。

    3、绝对唯心主义:绝对唯心主义是无神的,因为本质就是神,就是一切万物的根本,就是佛所说的佛性,人人都有的本性,乃至石头、空气及一切万物都有的性质,佛的法力,就是基于本质的运动能力,并非迷信,这都是修行与努力的结果,而不是靠妄想而能得到,以妄想为本,以所见为真的人,永远不会发现本质的意义,成为不正确的主观与客观唯心主义者,而不是绝对唯心主义者。

简述柏拉图的理念论

柏拉图认为:人们日常感觉到的个别事物,“总是变化不居的、不真实的” ,只有通过理性所认识的永恒不变的一般事物,才是真实的“绝对存在” 。例如,美的个体事物是可变和不固定的,它因人因时而异,甲说美、乙说丑,此时美、彼时丑,因而不真实,只有一般的美,才是真实的存在,才是实体。他说:“如果有人告诉我,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它有美丽的色彩或形式等等,我将置之不理。因为这些只足以使我感觉错乱” 。 在柏拉图看来,理念或形式是共同名字表述和界定的、若干或许多个体事物共同分享或分有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实体事物。 柏拉图把世界分成两个:一个是由个别事物组成的、我们用肉眼可以看见的现象世界,他称之为“可感世界” ,一个是由理念组成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理念世界,他称之为“可知世界”。他认为这两个世界的关系是原本和慕本的关系,理念世界是原本、模型,现象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影子或慕本。 柏拉图又把理念划分为若干等级。最低一级的是具体事物的理念,例如:桌子、椅子、床等。高一级的是数学、几何学方面的理念,例如:方、园、三角等。最高级的理念就是“善” ,善是创造世界一切的力量,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柏拉图的理念论是怎样的

柏拉图早年曾就学于赫拉克利特派的哲学家克拉底鲁,熟知该派的“一切皆变,无物常住”的思想,以及克拉底鲁将这一思想推至极端而导致的“语言无法表述事物”的不可知论观点。此外,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具体事物“摹仿”数目的观点,巴门尼德关于存在是不变不动的以及思维与存在相同一的观点,都构成了柏拉图哲学的重要理论来源。但是对柏拉图影响最大的,还是苏格拉底从具体事物背后去寻求一般定义的做法。显然,一般定义不是关于感性事物、而是关于普遍本质的,这普遍本质正如同巴门尼德的“存在”一样,只能是思维或理智的对象。柏拉图把这种理智的对象称为“理念”(idea或eidos),这个词源于希腊语中的动词“看”,作为名词则是指“看到的东西”或“显相”“型相”。但是在柏拉图那里,“理念”不是指肉眼所看到的东西,而是指心灵或理智所“看”到的东西,是具有“一”的统一性和“存在”的实在性的观念,即普遍的概念、共相或形式。

柏拉图的“理念”与苏格拉底的“定义”虽然具有直接的渊源关系,但是二者之间却有两点根本性的区别。第一,苏格拉底主要把寻求一般定义的工作局限于精神生活的范围内,他探讨的是关于美、美德、正义、善、勇敢等等的普遍本质;而柏拉图则把理念扩大到世界的一切方面,认为各种自然物和人造物都有自己的理念作为其存在的根据,甚至连较大、较小等表现事物关系的范畴,也是对“大”和“小”的理念的分有。第二,苏格拉底虽然通过一般定义来探寻关于事物的普遍本质,但是他并没有把普遍本质与个别事物截然分离开来,在他那里,普遍本质是寓于个别事物之中的,它只能体现在人的抽象思想和语言之中,并不具有独立的客观实在性;柏拉图则将普遍概念(理念)实体化和客观化,不仅将其看作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实在本体,而且将其看作是独立于人的头脑的客观精神。这样一来,在柏拉图的哲学中就出现了个别事物与普遍概念之间的二元分离(“分离说”)。柏拉图明确地说道:“一方面我们说有多个的东西存在,并且说这些东西是美的,是善的等等……另一方面,我们又说有一个美本身,善本身等等,相应于每一组这些多个的东西,我们都假定一个单一的理念,假定它是一个统一体而称它为真正的实在。”

面对着普遍与个别、一与多、不变不动的理念与流动变化的可感事物之间的二元分离,柏拉图并没有像巴门尼德那样简单地用前者来否定后者,而是将前者作为后者存在的根据,用自身同一的理念来说明形态各异的具体事物。在他看来,可感事物正是通过“摹仿”或“分有”理念而获得其实在性的。正如同木匠做床一样,具体的床是对木匠头脑中床的理念进行摹仿的结果,每一张床在形态上固然互不相同,但是它们都或多或少地分有了“床”的理念。惟有如此,它们才能成其为床。其他事物的情况也是这样,柏拉图说道:“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美本身出现于它之上或者为它所‘分有’,不管它是怎样出现的或者是怎样被‘分有’的……美的东西是由美本身使它成为美的。”“一个东西之所以存在,除掉是由于‘分有’它所‘分有’的特殊的实体之外,还会由于什么别的途径……凡事物要成为二,就必须‘分有“二’,要成为一就必须‘分有’‘一’。”由于可感事物是对理念的摹仿和分有,因此它永远也不如理念那样完美,正如摹本不如原作完美一样。任何具体事物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而理念本身却是完美无瑕的,因此理念不仅是可感事物的根据或原型,而且也是它们追求的目标。

在柏拉图那里,由于万事万物都各有自己的理念,各种理念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等级分明的“理念世界”。这个“理念世界”由低到高大体上可以分为如下几类:(1)自然物的理念,如石头、马和人的理念,这是最低层次的理念;(2)人造物的理念,如桌子、椅子和床的理念,它们构成了各种人工制品摹仿的“原型”;(3)数学意义上的理念,如方、圆、三角形、大于、小于等;(4)范畴意义上的理念,如存在与非存在、静止与运动、同与异等;(5)道德和审美领域的理念,如美、勇敢、节制、正义等;(6)“善”的理念,这是最高的理念,它构成了各种理念由以派生的终极根据,同时也是所有理念——以及作为各种理念的“摹本”的感性事物——共同追求的最高目标。一方面,“理念世界”中的各种理念构成了可感事物摹仿和分有的原型;另一方面,所有的理念又都追求着“善”的理念。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众多感性事物趋向于它们的理念,较低级的理念趋向于较高级的理念,所有的事物和理念都趋向于“善”的理念的秩序井然的世界模式和本体论体系。

柏拉图的理念论是什么 柏拉图的理念论介绍

1、柏拉图的“理念论”是唯心主义的理论,应该说,“理念论”比“唯心主义”翻译得更为准确。 2、如今学界将柏拉图形而上实体的“eidos”(forms),称为“理型论”,用以区别观念论的观念(ideas);柏拉图的理型,不是由经验而来的(先验的),因此,“理型”是比较适切的翻译。

柏拉图的理念论是什么

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他的哲学亦因此而被称为“理念论”.柏拉图把理智的对象称作理念.“理念”(eidos,idea)来自动词“看”(ide),原意是“看到的东西”.柏拉图把其意义引申为“心灵的眼睛看到的东西”...

柏拉图的理念论

一、古希腊罗马哲学 (三)柏拉图之理念论 柏拉图思想的核心是理念论,他认为存在着一个由形式和观念组成的客观而普遍可靠的实在世界,即所谓“理念世界”。 理念世界是独立于个别事物和人类意识之外的实体,永恒不变的理念是个别事物的“范型”,个别事物是完善的理念的不完善的“影子”或“摹本”。 他认为变化不定的个体事物,其所以相对地具有某种性质,只是由于模仿或分有离开个体事物而绝对存在的理念。如: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由于分有美本身,即美理念。全部的理念构成一个常住不变的理念世界,存在于事物世界之外。

柏拉图的理念论名词解释

柏拉图的理念论名词解释如下: 

1、本义指“看见的东西”即形状,转义为灵魂所见的东西。“理念”是苏格拉底关于“是什么”定义而来,它的基本规定之一就是一种特殊性质所表现的“类”,不过“理念”并非单纯的抽象概念,而是超越于个别事物之外并且作为其存在之根据的实在。 

2、个别事物始终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它们是个别、相对和偶然的,而理念则是永恒不变的,它们是普遍、绝对和必然的存在。因此,个别事物是感觉的对象,理念是知识的对象 

3、可知理念是可干的事物的根据和原因,可感的事物是可知的理念的派生物。柏拉图的理念论具有多重意义:首先,理念是事物的共相,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再次理念是事物模仿的模型。最后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

4、不同的事物组成了事物的世界,而由他们的理念组成的总体就是柏拉图所谓的理念世界,在他看来前者是可感世界,后者是可知世界。柏拉图看到了理念与事物的区别,认识到了普遍的共相知识的重要性。

柏拉图的理念具有何种含义

  柏拉图的理念具有多重含义: 首先,理念是共相。理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抽象而形成的普遍共相,也就是事物的类概念或本质。 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个别事物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物的,离开了理念就没有事物。 再次,理念是事物摹仿的模型。理念是事物之完满的模型,事物则是理念的不完满的摹本,事物是因为摹仿了它的理念而成其为事物的。 最后,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理念是 事物的本质,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从而成为完满的存在。 把事物的本质——理念,与个别事物的分开,并且以理念为存在的根据,是柏拉图哲学的基本原则。  柏拉图认为,事物的类别是型相,一类事物中的每一个都具有这个型相的一部分,每一个事物都分有一个型相。理念型相是可感事物的原因,因为可感事物分有了理念型相。由于分有物和被分有的理念型相之间的关系相当于个别概念和它所归属的普遍概念之间的关系,分有物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与被分有的理念型相相似,但不可能达到等同的程度。一个东西分有了什么样的理念型相,它就是什么样的存在;分有到什么程度,就与理念型相相似到那种程度。  理念论就是他认为在感官世界之外,还存在着一个不以人的意志变化的世界,那个世界里包含着人在感官世界中感觉到的所有事物的共相,那个理念中的世界是最完美的世界,人们凭借感觉器官所感觉到的具象的世界都是对那个理想的完美的共相的抽象的世界的殊相表现,而人们要想沟通这两个世界,就必须把人的理性充分调动起来,通过理性去获取那个完美世界的模样,于是柏拉图就创立了他的回忆说,认为人们的记忆中都存留着那个世界的样子,人们通过不断的理性回忆就可以逐渐的把对于那个世界的支离破碎的印象唤醒,于是柏拉图通过回忆说把人们当下的感官世界和完美的理念世界联系了起来。他还提出了著名的洞穴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后来他的这套理论被新柏拉图主义者利用和改造,于是柏拉图的这种观点就逐渐的走上了宗教者的视野,被之后的宗教者改造后,成了宗教话语。柏拉图本人其实并没有走向宗教的意思

柏拉图的理念论的内容有哪些

柏拉图哲学思想的核心是理念论,他认为存在著一个由形式和观念组成的客观而普遍可靠的实在世界,即所谓「理念世界」.理念世界是独立於个别事物和人类意识之外的实体,永恒不变的理念是个别事物的「范型」,个别事物是完善的理念的不完善的「影子」或「摹本」.在《国家篇》中柏拉图讲到一个寓言:一个犯人被锁在洞中,在洞口上面有类似木偶戏的表演,借洞口火光,其阴影投到洞壁上,这个犯人看到的只是这些阴影,等到犯人被释放,他才看到木偶,看到火光,才明白以前看到的只不过是这些东西的阴影,等爬出洞来,看到真正的事物,看到太阳,才知道以前所看到的木偶火光之类,只不过是对真正事物和太阳的摹仿.柏拉图在寓言中所说的真实事物和太阳,是对他的理念世界的比喻,而木偶火光之类,是对现实世界的比喻,他认为理念世界比现实世界更真实更完美.